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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二次供水设备设施产权是怎样界定的?

添加时间:2016/7/13 | 文章录入:上海奔烁咨询 | 文章来源:上海奔烁咨询

 按照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住宅小区内分户计量装置以外的供水设施设备的维修、养护、更新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,分户计量装置以内的业主专有部分由业务承担。业主对其专有设施需要维修养护、更新、改造的,可以选择济南水务集团实施,也可以自主选择施工单位。

按照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、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济南市供用水合同(户表)第三条 供、用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规定

(一)供、用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是:结算水表室外落地安装的,为供水人设计安装的结算水表处;结算水表安装在用水人所居住建筑物管廊的,为该建筑物前(室外)最近的供水阀门处,无外阀门的为距建筑物外墙1.5米处。

(二)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水源侧的管道和设施(含结算水表)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,因漏水造成的损失由供水人承担;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(含水表井室、井盖、表箱及管道、闸门等设施)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,因漏水造成的损失由用水人承担。

按照《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》、《供用水合同》有关规定,住宅小区内分户计量装置以外的供水设施设备的维修、养护、更新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,分户计量装置以内的业主专有部分由业务承担。业主对其专有设施需要维修养护、更新、改造的,可以选择济南水务集团实施,也可以自主选择施工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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